我省首次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药物警戒专项检查
2022-01-1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要求,推动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药物警戒主体责任,安徽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前谋划,认真梳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并细化分解,制定了安徽省药物警戒检查要点(试行),为我省全面开展药物警戒检查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2022年1月,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选派2名技术骨干参与了省局组织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一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宣贯《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药物警戒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二是夯实企业主任责任,大力推进药物警戒制度建设,提升识别、处理和防控药品风险的能力,切实将药物警戒制度落地落实见效。三是运用探索制定的安徽省药物警戒检查要点(试行)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专项检查,在药物警戒检查技术实施和检查方法上积累有效经验,为下一步我省全面开展药物警戒检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_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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